|
我对文学的热爱,初轫于少年时期。那时,读了断头缺尾的《水浒传》和《西游记》,就深深被迷住了,对作者也就十分钦佩,极想像他们那样有所作为。于是,对文学的关注,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个重心。后来,上了中学,随着阅读面的增广,爱读文学作品,更是到了手无一卷则难以度日的境地。《艳阳天》、《渔岛怒潮》、《金光大道》……陪伴我度过了一个个美好的夜晚。
有一次,我借到了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》一书,借期三天,高兴极了。那时,我每天在上学的间隙,有许多家务事要做,其中就有挑水、捡柴这两大项。因此,在三天的期限看完这部长篇,是很不容易的。我家住在江头,白天,我背着柴筐到离家十里地的学校读书,柴筐里搁着书包。下午放学时,同学们相邀着去打球下棋玩扑克,而我则走在前往圆山打柴的小路上。时过两天,我才读了一半。我向来是个乖孩子,但是,为了在借期前读完,我决定 “逃课”,这是生平的第一次,也是最后的一次。这是1971年冬季的某天下午,我在圆山脚下一个向阳的草坪上斜躺下来,把柴筐放在脚边,就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发黄卷毛的小说来了。山里,红红的松针叶,轻轻的掉落下来,飘散着一股淡淡的新鲜油脂气息;几只长得十分花俏的山雀,在树丛间啁啾着。我则沉迷于保尔非凡的人生故事之中……当暮云四合,不远处的部队营房里,传来一阵阵军号声时,我才意识到应该赶紧捡点柴回家了。
中学毕业后,我四处做临时工。工余时最爱读掐头去尾的小说。像《苦菜花》、《青春之歌》、《林海雪原》、《三侠五义》,那是“赶场式”地读。当时,这类书的借阅率是最高的,读书的劲头也是最足的。晚上,家里时常停电,我就点燃起蜡烛或者煤油灯。外面,寒风凛冽,屋里,烛火摇曳。我就着昏黄的灯光,津津有味地捧读着。有时读到眼睛发涩,就起身喝点水,听听风吹瓦片的沙拉声,或者看看自己的身子,被烛光投射在墙上印成那长长的斑驳的影象,如果正逢意兴起时,还会冲着墙壁比画一两下,那影象也就滑稽起来,仿佛皮影戏般。少顷,也就端坐于灯下,继续我平生的最爱……
不久,我下乡到离家并不远的黄厝大队新村生产队。那儿是海防最前线,离金门只一水之隔。我十分喜欢这样的诗意背景,那是在《海岛女民兵》和《渔岛怒潮》中所描绘出的滨海生活。我们知青统一住在黄厝知青点里,那是个类似北京四合院的建筑,全由花岗岩垒砌而成,像一个城堡,里面入住着三十来位知青。我带来复旦大学中文系选编的《鲁迅小说诗歌散文选》,我想靠它来打发无聊的时光,尤其是漫漫长夜。这里的夜晚,万籁俱寂。窝在床上看书,心思缅邈而悠长。当我读着《秋夜》中第一段的描述:“在我的后园,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,一株是枣树,还有一株也是枣树。”我就觉得有一种叫作“文学”的东西,瞬间就把我的眼睛擦亮了。大师用他的一支妙笔,写出了一种独特环境的“韵致”。并且,这种美丽的韵致,在《好的故事》中也一再重复叠现着,随着阅读的推进而形成了一种难以言说的感染力量,使我极为乐意进入到那种美好的境界之中。我每每读后,情不自已,步出屋外,遥望着天井上的苍穹,星斗满天,似乎天上住着无数的生灵在夜幕中闪着眼,昭示着宇宙的曼妙与神秘。而离屋不远的一株古榕则飒飒地响着,以一种憨状的执著营造出静谧的氛围。
机运总是留给有所准备的人的。正是因为我有了这些读书经历所带来的知识累积,在随之而来的首界恢复高考中一举中的,成为福建师大中文系77级的一员。在长安山下,和来自八闽的学子齐聚一堂。想想每日能够在图书馆里看着喜欢的小说,我夜里做梦都会发出快乐的笑声来。起初,我像一只贪食的蚕儿,每天都往阅览室跑,所读的也大多是长篇小说,尤其是俄国和法国的。后来,为求静和读得更有系统些,我就掖起一大面的塑料薄膜,携着书来到宿舍后面的长安山下的密林处,斜躺在山坡上看了起来。在那儿,周遭都很静,有小鸟的啁啾之声,看书的持续性也就最长。有时看累了,我就摊开身子,遥望着天上的白云在慢悠悠地走着,或者细数桃花盛开的朵数……
在福师大,我开始写日记,有兴致也写一些作品,基本上每周都会写出一篇,或诗或文,或媸或妍,我都将此视为权且练笔。而年级的壁刊《蓓蕾》,每次大都会有我的小作刊登出来,并且所获得的报酬是一张电影票。每次壁刊一张贴出来,前面就会站着一大堆人驻足观赏,我就会像个偷儿似地看着自己的文章在哪个角落“亮相”,并借机听听众人的评价。但是,大家只是一味地看着,并没有说些什么,我不知道我的文字在他们眼里是一种怎样的形态?
就在欢迎79级新生来校时,我写的一篇《含泪的微笑》,终于有了一个确实的回响。在这首诗的最后一节,我这样写道:“如今在这瑟瑟的秋季里,我们又迎来了一群年轻的小鸟。我想向他们作深深的祝福,但是我不敢,确实不敢,我只能摸摸额上的皱纹,脸上露出含泪的微笑。”此诗以一个较年长的老生,怎么去面对年轻的新生作为视角,从一个侧面写出了老生们被历史所误的辛酸,因而获得了一部分人的共鸣。这也是我初试莺啼的第一声。我觉得读书除了丰富人生、获得智慧外,更主要的目的在于创造。而这最直接的显现,就是有作品问世。我嘱告自己:别为读书而读书,免得成了两脚的书橱。
大学毕业后,我执掌教鞭,由一只吃桑叶的蚕儿,开始了吐出银丝的生涯。教书和读书,已经变成我人生中两条互为交织的经纬线,也是我快乐金币的两面。以读促教、以教带读,成为我教书伊始的生命姿态。这期间,课本里头有《我的叔叔于勒》和《变色龙》,我就系统地读了《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集》和《契诃夫小说选》。而在教叶圣陶的《苏州园林》和《多收了三五斗》之前,又看了《倪焕之》。不仅如此,我还十分关注当代小说的走向,看了《路遥的《人生》、古华的《芙蓉镇》、张洁的《沉重的翅膀》和李国文的《花园街五号》。而每一届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中的入选篇目,我更是无一遗漏,篇篇都看。像《哦,香雪》、《卖驴》、《八百米深处》、《狗日的粮食》、《塔铺》、《继续操练》等,都是我所喜爱的,我从中获取了许多的文学滋养,并且把它幻化成教学的营养元素,来培植我语文田地里的花朵。这时期,我的读书圣地,是在离老家江头不远的一条小溪旁。每逢闲暇,我就照样掖着一大面的塑料薄膜,携着书来到岸旁长有一排木麻黄树的小溪边,静静地读着,不时地用红笔圈圈画画。溪里有鱼儿的呢喃声,时常会传来鱼儿咬着芦苇根的吧唧声;而蜻蜓则会贴着水面款款地飞着,美丽的姿影倒映在溪里。我最喜欢这样的读书环境,地方幽静,空气清新,光线又好,读书的兴致也就更高了。并且,跨溪之上有一座铁路桥,每隔一定的时辰就有一辆列车经过,传来轰隆隆的响声;我就把它当作“下课”的声音,起身在绿丛中走动走动,看麻雀跳跃,看蝴蝶飞舞……
最有趣的是,我买来的《古代白话小说选》还成了我父亲“讲古”的脚本。那时,父亲在喝着下午茶时,就会在居室里边喝边看着书,向母亲讲故事。像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、《快嘴李翠莲》、《宋太祖千里送京娘》等,父亲喜欢得不得了,戴着老花镜津津有味地讲给母亲听。我有时也踱进来,以听代“读”,既享受着“二次消费”,也享受着家的温馨。而今,我的父母亲早已仙逝多年了,但是我永远忘不了当年以听代“读”的情景。
我也爱跟风。在“散文热”的时期,我看了余秋雨、李存葆、史铁生、卞毓方、梁衡、朱以撒等人的散文,从中学习写散文的技巧,当然主要是学习这些名家的语言,领悟他们的叙事风格。我的第一篇见报文章《讨小海的小姑娘》就是散文,发表在1983年11月30日的《厦门日报》“海燕”版上。以后也就一发不可收拾。二十几年来,我在《厦门日报》、《厦门晚报》、《厦门文学》、《飞天》等多家报刊上,发表了百来篇作品。而这些成绩的取得,和读书是分不开的,它是我追慕文学女神的结果。
腹有诗书气自华。经常地读书与写作,使我避免了眼高手低的毛病,在指导学生写作方面,更加得心应手。历年来,一拨拨学生频频在作文比赛中获奖,这是师生之间,文心传递的结果。我喜爱这样的生命姿态与色泽,活在文字的温暖里,是我人生的一种幸福。读书与教书,紧紧地攥住这枚金币,它的两面都散发着快乐的光芒。活在文字的温暖里,活在薪火相传的热光里,我的生命便有了厚度和绵长的悠远延续!我想,这也许是我追慕文学女神的终极价值吧,她将成为我的“乐活”方式而伴我终生,即便文学处在边缘化的境地时,我也将不离不弃地一往情深!
|